一、政府修路能不能允許強拆
政府有強制執行的權力的。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具有行政強制權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所以只有在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鄉鎮政府才享有行政強制權。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一般來說,行政機關強制執行要經過以下程序:
1、告誡;
2、陳述和申辯;
3、製作執行決定書;
4、送達;
5、採取各種強制執行方式。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徵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爲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規定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建設活動,還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第(五)項規定的成片開發並應當符合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手續是怎樣的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義務,行政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機關的強制執行的申請,一般進行書面審查。
對不受理的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行政機關,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行政決定不具備法定執行效力、行政決定沒有法定依據、明顯事實不清或者違反法定程序的以及執行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的,裁定不予執行。
經審查,認爲符合申請執行條件的,人民法院作出執行裁定,在三日內發佈公告並送達當事人,限定當事人履行的期限。
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規定對於政府有強制執行的權力的,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具有行政強制權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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