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拆遷律師:拆遷遭遇斷水斷電,你該怎麼辦?

隨着城鎮化節奏越來越快,拆遷之勢無可抵擋。

在明拆遷律師:拆遷遭遇斷水斷電,你該怎麼辦?

從本質上來說,拆遷本應該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但卻在實施中變了味兒,給被拆遷人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損失。

雖說有拆遷補償,但大體上,補償數額都比被拆遷的房屋的市場價值低,這是導致拆遷中暴力現象發生的根本原因。

而在這些拆遷暴力現象最爲普遍的一種行爲是非法斷水、斷電、斷天然氣等。

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專業拆遷律師來和你談談徵收拆遷中,拆遷方斷水斷電那些事兒。

1、什麼原因會導致拆遷方採取斷水斷電措施

從實際的拆遷情況來說,隨着法治的越來越健全,拆遷方硬要強拆的可能性不大了。

尤其是在被拆遷人的房屋手續健全,且房屋價值比較高的時候,被拆遷人如果沒有重大明顯的違法點,拆遷方也不敢輕易去強拆偷拆了。

而通常在這樣的情況下,被拆遷人是不同意籤協議也不搬遷的,因爲給的拆遷補償費過低。

那這時候拆遷方怎樣才能達到拆遷的目的呢?

這時候拆遷方就開始從歪處動腦筋,另闢蹊徑了,一個常用的手段就是斷水、斷電,停止供汽、供熱。

試想一下沒日沒夜的停水,停電,生活上肯定有極大的不便,夏天異常悶熱,冬天凍得沒法入睡……這時候你是搬還是不搬呢?

現實中也確實有很多被拆遷人忍受不了這樣的生活環境,最後也只有無奈的搬遷了。

而就此損失了一大部分應得的拆遷補償費。

2、拆遷被斷水斷電後,該怎麼維權

嚴格說來,行政單位無故停水停電給居民生活帶來不便影響是違規違紀的,嚴重的違法,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

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據此產生的責任承擔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31條規定: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上述僅僅是在拆遷中所涉及的非法斷水斷電,行政機關所要承擔的責任的條例規定,根據個案中的具體情況也會延伸到治安、刑事等方面的責任承擔規定,這裏不具體敘述。

而在此想要強調的是:在拆遷中的斷水斷電,基本上是沒有一個合法的理由可以支撐的。

這所能得出的一個結論就是:當拆遷方開始對被拆遷人實施斷水斷電措施的時候,很大程度上說明了該被拆遷人的房屋有一個巨大的協商空間,拆遷補償在此基礎上有可以提高的可能。

所以被拆遷人千萬不要被斷水斷電給嚇到了,相反這時候你對提高拆遷補償數額應該更有信心。

3、遭遇斷水斷電時,被拆遷人應該怎樣應對呢?

被拆遷人首先應該明確斷水斷電是什麼原因導致的。

如果是供水供電公司的問題,這個比較好解決,被拆遷人可以要求報修。

在打電話請求報修的時候,保留好錄音證據,這個在後期維權很可能用得上;

如果是開發商問題,被拆遷人應該打110報警尋求警方幫助,至於後期警方的作爲與不作爲,都將成爲後期維權的一個有力的着眼點;

如果斷水斷電跟拆遷方有關,那你就可以按照複議、訴訟程序走了,從斷水斷電這個違法點進行訴訟維權,是爭取談判主動權的一個強有力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