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現在拆遷怎樣安置?

法律規定現在拆遷怎樣安置?

一、法律規定現在拆遷怎樣安置?

法律規定現在拆遷怎樣安置,應當根據當事人選擇安置的方式確定。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也就是說拆遷公有租賃房屋的,拆遷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該房屋內的其他居住人,雖然也享有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利益,但無權和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現實生活中,因公有租賃房屋拆遷產生的糾紛很多,但大多都是因爲享有簽約權利的承租人對被拆遷房屋獲得的補償後,私自處分或欲佔爲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賃權其實是居住權利的體現,其可以轉化爲財產權利。享有對該房屋居住權利的人員,對因該房屋引起的財產權利,均享有一定份額。那種認爲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權利人的觀點是錯誤的,是對物權的誤解。

二、公租房拆遷時如何計算補償金

1、所有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負責安置。所有人補償款的計算公式爲:貨幣補償金額=(市場單價 價格補貼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2、所有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原有租賃關係終止。給所有人補償款不設最低補償單價標準,也無價格補貼。

計算公式爲:

貨幣補償金額=評估單價乘以20%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承租人補償款的計算公式爲:貨幣補償金額=(市場單價乘以80% 價格補貼)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三、臨時安置補助費是什麼

臨時安置補助費是指在拆遷規定的過渡期限內,由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向被拆遷人支付一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作爲其自行解決住房的補助。在該過渡期限內,拆遷人已向被拆遷人提供了週轉房的,不支付該費。

由於拆遷人責任使過渡期限延長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房屋使用人,從逾期之日起應當適當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由拆遷人提供週轉房的被拆遷房屋使用人,從逾期之日起應當適當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四、如何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拆遷補償的基本方式,簽訂主體,還有協議內容。

1、拆遷補償的方式

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兩種:既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產權調換可以實行以房屋建築面積爲基礎,結算差價或不結算差價的就地安置或異地產權調換。

一般在接受被拆遷人委託時應提示委託人,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但是選擇權要受到以下兩種條件的限制:一是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拆遷時被拆遷人只能選擇貨幣補償;二是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只能實行產權調換,被拆遷人不能選擇貨幣補償。

2、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主體

由於被拆遷房屋有私有房屋與公有房屋之區別,故拆遷私有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拆遷公有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房屋使用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分別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

(2)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遷房管部門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遷宗教團體委託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房屋的。

上述所稱的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實私房政策後由房管部門代爲經租的居住房屋,已經建立租賃關係,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且租賃關係延續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法律規定現在拆遷怎樣安置,還是需要根據雙方當事人在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當中約定的安置方式來確定的,通常情況之下都是透過貨幣方式或者是透過產權置換的方式對於被拆遷人進行安置的。透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在線爲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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