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的糾紛怎麼解決?

一、拆遷房的糾紛怎麼解決?

拆遷房的糾紛怎麼解決?

1、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並告知當事人可以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

2、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爲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二、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有什麼?

拆遷補償的方式:貨幣補償,產權置換,兩者相結合的補償方式。對被徵收人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與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和補助、獎勵。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由於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並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

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有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補償。在拆遷時主要採取的是產權置換補償,原有房產多大就可以置換到多大的房產,若選擇更大的房屋,超出的部分需要房屋所有人補足差價。

房屋拆遷出現糾紛,可以採用協商的方式解決,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房屋被拆遷之後,要給房屋所有人一定的拆遷補償,要按照房屋的市場價格計算補償款。若是房屋所有人不想要補償款,也可以透過產權置換的方式進行補償,要按照被拆遷房屋的面積,樓層,地段置換新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