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權利嗎
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據國家法律和與土地所有人簽訂的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主要分爲兩種:
1、劃撥土地使用權:
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將土地劃撥給本集體村民使用,且劃撥後,不得私自轉讓,出租等。
2、出讓土地使用權:
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可以將土地進行出租、抵押、轉讓等,但必須遵守出讓合同約定,不得隨意修改土地用途,但可以依法再轉讓、抵押、出租等。土地使用權繼承需要的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雙面)
(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涉稅證明和其他規定的材料。
二、土地使用權怎麼繼承
(1)申請人到辦理視窗提交所需要的申請材料後由受理的工作人員當場審查材料是否齊全,不齊全的話需要出具《缺件通知書》。
(2)若是材料齊全就會出具《受理承諾單》,再上報國土局進行審批。
一般承諾時限爲受理後的15~20個工作日。
若是要繳納出讓金的要根據當年當地標準進行繳納,證書的工本費和其他費用以當地財政局公佈的費用標準爲準。
小編對這個問題所進行的解答如上,在當前社會中,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權隨地面上的房產所有權而轉移,由繼承者繼續使用,具體的規定就像文中所回答的那樣,土地使用權一定情形下是可以繼承的。
小編很高興能爲您答疑,歡迎再次提問。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