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韓女士
被告:駐馬店市某縣水利局
代理律師:北京愛土拆遷律師團秦肖敏律師
案件介紹
韓女士是個體養殖戶,多年來一直抽取井水用於養殖,當地水利局也從未向韓女士收取過水費。現因建造水源保護區,縣政府要求拆除韓女士的養殖場,但因補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故韓女士拒絕搬遷。
在韓女士拒絕搬遷後,當地水利局向韓女士下發了收取水費的通知,面對突如其來的收費通知,韓女士決定委託愛土拆遷律師團律師維權。
愛土拆遷律師團律師介入後,對水利局收取水費的通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了訴訟。見自己成了被告,水利局忙找法院協調,願意與韓女士調解,承諾不再收取水費,並希望韓女士能夠撤訴。
在開庭當天,經法官調解,韓女士與水利局達成了協議,水利局承諾不再收受韓女士水費,韓女士撤訴。
勝訴結果
“以法律之力,保護我們的土地和家園”愛土拆遷律師團將以自己行動捍衛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