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區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

天津市和平區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

一、天津市和平區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爲: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徵地拆遷流程有哪些?

一般而言,工作步驟如下:

(一)拆遷人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按房屋拆遷許可證內容向社會發布公告。

(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四)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對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分爲一般情形的補償和特殊情形的補償兩類。一般情形的補償分貨幣補和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差,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特殊情形的補償被拆遷人不能選擇,或只作貨幣補,或只作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 差。

(五)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協議拆遷)。

(六)裁決拆遷。

(七)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證據保全的義務。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金額可透過哪些方式確定?

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應當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給予補償。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補償金額由當事人協商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確定:

(1)按被徵收房屋評估總價的一定比例計算;

(2)按淨利潤損失計算:具體按照上一年度報稅務部門的數值計算,或由雙方共同委託中介機構認定;

(3)按從業人員工資收入計算:從業人員工資收入根據統計部門公佈的本區域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收入計算,從業人數按實際從業人員(不含臨時人員)計算。無法覈定實際從業人數的,可根據房屋面積或勞動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進行認定;

(4)按被徵收房屋租金收益計算;

(5)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補償辦法。

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透過評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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