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整治越來越嚴格,這家企業又吃了手續不全的虧!

四川張先生一直在外地做生意,經營地有聲有色之時,突然接到村裏的電話,說是地方大力發展鄉村經濟,鼓勵張先生回鄉辦廠,帶動鄉親致富,並承諾一定會給他最優惠的政策。

大棚房整治越來越嚴格,這家企業又吃了手續不全的虧!

從小張先生就經常在父母農忙的時候在村委會跑來跑去,和村裏的感情自然很是深厚。如今在外小有成就的張先生,考慮到是時候回饋家鄉了,另一方面看在有政府的紅頭檔案支援創業辦廠,還是比較放心。於是他便放棄了在外的事業,毅然決然回到家鄉開啓了新的創業之路。

可當廠子沒辦幾年,張先生卻一頭裝上了當地的“大棚房整治”行動。他的廠房被認定爲大棚房,當地下發了限期拆除通知書,要求他趕緊拆除。這讓張先生感到不解,村裏喊我回來辦的廠房,怎麼就變成大棚房了呢?

什麼是大棚房?爲什麼要拆?

大棚房,是以農業大棚爲名進行的非農業建設,以大棚的外觀包裝成的住宅、養殖場、廠房等,說白了,大棚房實質上就是違章建築。

從去年底開始,大棚房整治在各地大面積鋪開。本意是爲了拆除違法建築、保護土地,但是有的地方在拆除違建大棚房時,將這一定義和範圍擴大了,採取一刀切的辦法,把一襲拆遷項目也納入大棚房來拆除,並且補償很低或者不予補償,這其實違背了大棚房整治的本意。這需要咱們被徵收人尤其是部分企業警惕。

企業主遭遇拆違困境,吃了手續不全的虧!

張先生這樣的企業,其實還是吃了手續不全的虧。他們大多數和村裏都簽了租地協議,協議中約定租賃村裏的土地用於生產經營、廠房建設。根據這份協議,企業主們就放大膽的幹起來了,也根本不會想到要辦其他的建房許可、規劃許可。提起來還會說“我們這的廠房都沒人記得要辦證件的。”

的確,和村裏的租賃協議是能代表村裏是知情,但這並不能證明建築的合法性。這時候去找村裏,村委自然是支支吾吾的推諉遲疑。

村裏沒答話,當地卻下發了限期拆除通知書,相關工作人員來催了好幾次。這使得張先生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尤其是張先生前些年辦企業,還在當地獲得了“致富能手”的榮譽稱號。幾年時間,卻要面臨被拆違。像張先生這樣的企業,難道非拆不可嗎?

然而現實是殘酷的,不久,張先生的企業廠房便被當做違建的大棚房,強制拆除了。

返鄉企業有政策支援,不能簡單定違建

咱們回到本文開頭,張先生返鄉辦企業是由地方政策檔案支援的。而行政機關做出的行爲具有信賴利益,一經作出,除非有特殊情況,是不能輕易改變的。

本案中,張先生當時正是考慮到了縣政府有《經濟招商手冊》的支援,並且自己也對這份檔案進行了拍照複印。也就是說張先生建廠房雖然沒有辦齊手續,但是獲得了官方認可的。

既然是有紅頭檔案,即使未取得相關用地申請或者建房許可,也不能直接認定爲大棚房。違建認定需要走專業的程序嚴格審查,如果直接以大棚房的名義一刀切了,其實並不合法也不合理。張先生的企業在面臨拆遷時,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遭遇拆違,一樣可以透過法律程序維權

首先明確一點,無論是否確實是違建,只要遭遇了違法強拆都是可以透過法律程序維權的。退一萬步講,即使是違法了,也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序才能將其拆除,不允許透過違法的程序來處理違法的建築。

張先生的廠房在下達限期拆除決定書沒幾天後,便被綜合執法局進行了強拆,裏面的機器設備都遭損毀。《行政強制法》規定,張先生可以在被違法強拆之日起60日內複議或者6個月內訴訟。

更何況,張先生的廠房不能完全認定爲大棚房。一旦下達了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之日起,就可以提起復議程序了。

法律不保護在權力上睡眠的人,很多人認爲行政機關的行爲不合法,也不主動採取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對於政府的行爲是不接受、不拒絕、不主動,最後只能落得過了維權期限,被合法強拆的下場。幸虧張先生找到了我們愛土律師。我們在複議期限內抓緊收集證據,提起復議程序,如今已得到了確認違法的行政複議決定書,訴訟程序正在進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