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糾紛屬於民事訴訟嗎

徵地拆遷糾紛屬於民事訴訟嗎

一、徵地拆遷糾紛屬於民事訴訟嗎?

拆遷糾紛不一定屬於民事訴訟,徵地拆遷糾紛的訴訟性質分成以下兩種: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機關依職權作出的有關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問題的裁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爲行政案件受理。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因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發生爭議,或者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爲民事案件受理。

二、徵地拆遷糾紛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涉及的法律關係比較複雜。

就目前的法律規定而言,同一拆遷行爲可能既有行政法律關係,又有民事法律關係。

2、房屋拆遷工作政策性強。

房屋拆遷涉及公民財產保護和公共福利改進的關係,涉及國家公共政策和私權保護衝突的價值選擇,就目前而言,解決此類問題,各地政府自擬的政策性檔案起了更大的作用。

3、拆遷行爲主體往往遊移不定。

在現行的制度下,拆遷主管部門頒發拆遷許可證後,拆遷補償需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才能達成。但由於雙方意願差異,往往協商難度大,拆遷人又借拆遷裁決渠道,申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並依該裁決強制執行,以實現其最終目的。上述過程中行爲主體不斷變更,程序交叉往復,容易出現政府與拆遷人爲一方、被拆遷人爲一方的對峙局面。

三、徵地拆遷糾紛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房屋拆遷糾紛本身就非常複雜,既可能是行政訴訟,也有可能是民事訴訟,在政府部門徵地的過程中,民事主體對土地使用權發生糾紛的,肯定屬於民事訴訟,在判定訴訟性質時,主要看被告方是一般的主體還是國家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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