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不合理能起訴嗎

補償不合理能起訴嗎
律師解析: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投訴維權,判斷拆遷補償合理不合理的方式有是否降低了現有的生活水平,是否按照先補償後拆遷的方式進行拆遷,是否參照周邊的市場價進行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該條規定了徵收行爲的實施機關,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人民政府在作出徵收決定以後,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徵收與補償工作。城市的房子,有兩種補償方式:房屋置換,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補多少;貨幣補償,最低是周邊房地產市場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