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集資房拆遷能安置嗎?

單位集資房,如果需要拆遷的,政府應當給予安置補償

單位集資房拆遷能安置嗎?

沒有房產證的集資房在拆遷的時候一樣給予賠償。

當前國家《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集資房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集資房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集資房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集資房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集資房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集資房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集資房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覈評估。對集資房評估複覈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集資房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集資房與商品房區別:

一般商品房和集資房最大的區別是土地使用權的區別。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金。

“集資房”,是改變住宅建設由國家和單位包的傳統制度,實行政府、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建房成本,透過多方籌集資金進行房屋建設而不透過市場購買而直接分配的一種房屋。

集資房與一般商品房相比較,存在着比較明顯的區別。

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商獨立開發的一種產品,再透過市場買賣關係來實現其價值和使用價值,屬完全的市場經營行爲。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費羣體廣泛、沒有特別限制。

集資房則是透過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住宅合作社來組織建設的,主要是爲了解決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既定範圍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問題,採用的是先集資後建房的形式,是一種非市場行爲,不存在買賣與經營關係。

其次,集資房建設與一般商品房在各種手續的申辦上也存在區別。房地產開發公司,要開發經營一般商品房必須“五證俱全”,即要同時具備《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房屋銷售許可證》。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讓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標、拍賣、掛牌以及市場轉讓的方式;

集資房的土地主要是透過政府劃撥,並減免了相關稅費。因此,集資房的建設在申辦手續的過程中,各種手續的辦理不同於一般商品房開發經營的辦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