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業動遷補償具體包括哪些項目?

在動遷過程中,政府既要拆除房屋建築,還要重新安置原土地上的居民或者企業。在企業動遷的過程中,還需要考慮廠房設備的搬遷。政府對動遷的企業是應當給予補償的,如果是在上海,上海企業動遷補償具體包括哪些項目呢?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上海企業動遷補償具體包括哪些項目?

一、對被動遷企業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房屋等無法搬遷的固定資產的補償

1、土地補償費

當下,企業所用的土地分爲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兩種,對於性質不同的土地,企業又應當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國有土地上的建築物及地上附着物是應當進行補償的,但對空地或集體土地上的建築物我國相關法律中並沒有規定。但筆者認爲,根據《民法典》之相關規定,除了地上附着物的補償外還應當對土地單獨計算補償費用。

2、房屋、建築物等地上附着物補償費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之規定,政府應當對被拆遷企業的房屋、建築物等地上構築物進行補償,其中補償面積以相關房產證明所記載的建築面積爲標準。而因各種原因無法辦理房產及土地證明的,應當由被拆遷企業選定評估公司,政府進行委託之後,由評估公司進行實地的價值評估作爲標準。

3、無法搬遷機器設備的補償費

對於無法搬遷的機器設備,或者搬遷費用高於其實際價值的,政府應當結合其新舊和重置價款,計算出重置新設備的補償款對被拆遷企業進行補償。

二、對被動遷企業的搬遷費和因搬遷造成的臨時安置補償費

1、設備搬遷安裝費

前文對不可搬遷設備的補償進行了概述,但對於可搬遷的設備也有另一套補償方式。對於可以搬遷的設備,政府應當對搬遷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償,包括設備拆卸費、交通運輸費、設備安裝費、設備調試費等補償費用。

2、臨時安置補償費

如果對企業進行搬遷異地安置的,應當根據動遷時至新企業可進行運營時,這期間因動遷所需支出的過度的合理補償費用。

3、企業解僱員工所支出的賠償費

企業因拆遷而不再繼續經營的解僱員工時必定會支出不小的賠償費用,但這部分補償費在法律法規等政策性檔案中並非都有詳盡細緻的規定。

但筆者認爲,這部分補償費用也應當計算在內,因其賠償費用是由於政府對企業的拆遷而引起的,而其標準則應當以《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三、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但具體的標準未在法律法規或其他檔案中進行規定,而制定過具體標準的省或直轄市也是屈指可數,因此,這部分補償在實踐中所存在的爭議較大。

筆者認爲,企業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主要應當按照,被拆遷企業往年同時期的實際營業利潤來確定補償數額,而因搬遷所造成原料和非成品的損失也應當考慮在內。

四、基於動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

在拆遷的過程中,政府爲了加快拆遷進度,往往會制定不同的獎勵辦法,鼓勵被拆遷的企業儘早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因並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標準,使得這部分的補償費存在較大的主觀標準,因此被拆遷企業可在這部分稍加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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