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會議選舉產生的承包工作小組。(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透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