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民房土地使用證怎麼辦

農村民房土地使用證怎麼辦

農村民房土地使用證怎麼辦

可以持申請書、身份證、戶口本和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到國土資源所申請,由國土資源所派員實地勘測,四鄰指界,完善各種資料後,報國土資源局進行登記發證。

一、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佈,在張榜公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二、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羣衆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三、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四、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覈。

五、審覈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覈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範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六、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七、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範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八、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土地使用證的辦理肯定會涉及一定的約束條款,所以對於有關的問題,對於當事人來說,只要自己可以有效的解決,就能很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對於實際中出現的問題,除了自己的原因外,解決方式就會顯得十分重要,因此自己要多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