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土地使用權納稅標準是多少?

一、上海土地使用權納稅標準是什麼?

上海土地使用權納稅標準是多少?

1、上海市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下列不同區域,分爲六個納稅等級:

(1)內環線以內區域:一至三級;

(2)內環線以外、外環線以內區域:二至四級;

(3)外環線以外區域:三至六級。

各納稅等級區域的具體範圍,由市地稅局確定並公佈。

2、各納稅等級區域的稅額標準如下:

(1)一級區域,每平方米年稅額30元;

(2)二級區域,每平方米年稅額20元;

(3)三級區域,每平方米年稅額12元;

(4)四級區域,每平方米年稅額6元;

(5)五級區域,每平方米年稅額3元;

(6)六級區域,每平方米年稅額1.5元。

納稅人實際佔有土地的使用權屬於專有的,計稅土地面積以房地產權證上記載的土地面積爲準;無房地產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上未記載土地面積的,以建設用地批准檔案記載的土地面積爲準。

二、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有哪些?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納稅義務人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爲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爲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三、如何確定土地使用稅計稅面積?

納稅人實際佔有土地的使用權屬於共有的,以所在宗(丘)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房地產登記中已對宗(丘)地面積按照房屋建築面積進行分攤的,計稅土地面積以房地產權證上記載的分攤土地面積爲準。

未經房地產登記或者房地產登記中未對宗(丘)地面積按照房屋建築面積進行分攤的,計稅土地面積依如下公式計算:計稅土地面積=納稅人的房屋建築面積÷宗(丘)地內所有房屋的總建築面積×宗(丘)地面積。

前款規定的宗(丘)地面積、納稅人的房屋建築面積、宗(丘)地內所有房屋的總建築面積,以房地產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檔案以及其他房地產登記資料爲準。宗(丘)地內有專有土地的,確定宗(丘)地面積時,應當扣除該專有土地的面積。

綜上所述,上海市企業使用城鎮土地進行建設的時候,要按照土地產權證書上的面積計算土地使用稅。根據上海市政策,土地使用稅按照6個等級徵收,最高一個級別是每平米30元。土地使用權有爭議的,可以由實際使用土地的企業承擔納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