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耕地土地使用權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現在中國所食用的糧食大多數來自於農村的耕地地區所種植的,但是農民在種糧食的時候肯定是需要大量的土地而引申出關於土地使用權的承包期限問題,因爲有些農民所能夠使用的土地期限較短而與農作物的收穫相沖突。那麼,農村耕地土地使用權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農村耕地土地使用權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一、農村耕地土地使用權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是三十年,從簽訂承包合同之日起開始計算。

現在的土地確權,只是對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確認及頒發經營權證,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約定的期限執行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農民們的擔心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之前國家規定在第一輪土地承包即將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也就是說自1998年新一輪土地承包之後,土地的承包期限一直延續到2028年。那麼如果到了2028年,農民的土地真的會被政府收回嗎?

國家全力推行土地確權以及各種土地改革措施,其目的無非是讓廣大農民受益,同時支援促進農村的發展。從這個層面上來講,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後,農民的土地還是屬於農民,國家是不會收回的。

目前農村的土地主要存在這樣的矛盾,一部分有地的農民不種地或者根本不會種地,而另一部分想從事農業經營的農業大戶卻發愁拿不到地。爲了促進農村土地的有效流轉,農村的土地目前實行的是三權分置的策略,將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經營權三者分離,土地可自由流轉,普通農戶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如果自己不願意種地,就可以將土地流轉給農業大戶,享有土地的經營權。

土地是農民最寶貴的資產,雖然土地確權之後農村的土地流通性進一步加強,農民可以把土地當作一種資產來進行流通,但國家還沒有放開土地的任意買賣,因爲這個問題牽涉到社會維穩等問題,還需進一步斟酌。不管怎樣,這一輪土地承包到期之後,農民也不必擔心自己的土地被收回,國家農業政策的制定也會以農民的利益爲重點。

綜上所述,農民如果承包了某塊土地用來種植就會得到國家在期限上的優惠,承包的期限往往足夠農民進行長期的農作而很少出現到期影響農民利益的情況。如果對耕地承包還有疑惑可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