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土地使用權是什麼程序?

單位拿到土地使用權後,如果項目建設計劃有變,土地暫時不用的,可以將其轉讓,具體方式有買賣、出租及贈與等。土地使用權轉讓是發生在二級市場上,是目前土地使用權獲取的主要渠道。那麼,轉讓土地使用權是什麼程序?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轉讓土地使用權是什麼程序?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是什麼程序?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序

(1)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有建築物的,要約定建築物轉讓的內容;

(2)向縣以上國土部門提交轉讓申請;

(3)國土部門依法審查批准,審查內容爲是否符合轉讓條件、與出讓限定條件有無實質性衝突、是否改變土地用途、成交價格是否合理,必要時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估價;

(4)繳納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稅等有關稅費;

(5)登記發證。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序

(1)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有建築物的,要約定建築物轉讓的內容;

(2)向縣以上國土部門提交轉讓申請;

(3)國土部門依法審查批准,審查內容爲是否符合轉讓條件、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要求;

(4)受讓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經批准不需辦理出讓手續而將轉讓費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5)繳納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稅等有關稅費;

(6)登記發證。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必要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

轉讓合同簽訂之前,要對轉讓方的轉讓主體資格進行覈實。轉讓方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爲國有或集體單位的,應提交有資產處分權的機構出具的同意轉讓的證明。

轉讓方也要認真審查受讓方的資信能力,包括銀行資金證明、有無重大債務糾紛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權轉讓後資金無法收回的結局。

2、有關評估事宜諮詢。

根據法律規定,國家控制國有土地轉讓價格,轉讓價格過低時,國家享有優先購買權。尤其是轉讓方爲國有單位時,國有土地及相關資產須經法定估價機構估價,並經國土部門予以確認。

3、有關稅費負擔的諮詢。

轉讓合同簽訂之時,雙方應對有關應繳納的稅費項目、標準及數額進行諮詢,並對稅費負擔問題進行明確。根據有關規定,稅費的計算依據一般爲土地成交價,若成交價格明顯低於正常市場價的,則應以土地評估價作爲計算依據。

4、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擔保問題。

擬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瑕疵問題,是受讓方必須關注的重點。轉讓合同簽訂之前,必須去國土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覈實有無抵押與被採取司法限制。鑑於有無土地權屬及相關爭議不易調查,加之受讓方的履約能力難以判斷,應明確雙方相互提供擔保。

透過本文,小編告訴了大家轉讓土地使用權是什麼程序。根據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要雙方簽訂一份土地轉讓合同,然後向縣區以上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土地部門進行審查,確認土地轉讓符合條件,之後,雙方繳納相關稅費,最後土地管理部門發放新的土地使用證,作廢之前的土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