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證轉讓嗎?

在我國,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人們在購置房地產時只是取得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人們買房的時候關心的是房子,認爲土地是房子的附屬,從而忽略了土地使用權證,其實只有擁有土地使用權證才能代表這塊土地你有使用權,在法律中土地也是可以轉讓的。那麼可以土地使用權證轉讓嗎?本站在下文爲您進行解答,請您閱讀。

土地使用權證轉讓嗎?

一、怎麼申請土地使用權證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檔案。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覈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審覈。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覈。

4、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二、怎麼將土地使用權證轉讓

1、申請變更登記。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雙方填寫好轉讓申請書、轉讓合同書、轉讓登記表;屬繼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供公證繼承書,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屬祖屋分戶的,提交分戶協議書或戶主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還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原土地證書、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檔案。

2、變更地籍調查。變更必須與原來宗地登記檔案併案進行。宗地部份變更的,要實地核定面積,界址點,重新繪製宗地圖;宗地全部變更,界址沒有變化的,可不進行界址調查,但宗地圖應重新繪製。

三、土地使用權轉讓

1、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爲,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2、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3、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爲非法轉讓。

四、什麼是土地使用權證

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

五、國有土地使用證如何補辦

1、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爲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爲單位的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對土地使用權證轉讓嗎的解答內容,總而言之,轉讓土地使用權需要土地使用權證。首先申請變更登記,轉讓雙方填寫好轉讓申請書或者轉讓合同,未按規定使用土地的則不能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的轉讓則需要按相關規定辦理,如轉讓不符合上述規定,則屬於非法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