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被錯誤登記如何處理

土地登記錯了可以更正登記,更正登記是指已完成初始或變更土地登記的結果有誤或有遺漏時,由權利人和利害關係人申請或由土地登記機關依職權更正原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
根據規定,更正登記可由權利人和利害關係人單方申請。
更正登記是在登記發生錯誤時,保護事實上所有人或真正權利人的法律措施,大多數國家或地區不動產登記制度均設有更正登記制度。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條【更正登記與異議登記】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爲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起訴訟的,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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