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轉讓流程有哪些?

土地轉讓的所有人有多種,包括國家、政府或者個人。土地轉讓的行爲包括出售、交換等等。但是土地轉讓只能在土地使用權期限之內發生,權限期一到,土地將被收回。那麼,土地使用證轉讓流程有哪些?下面就讓小編爲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與大家分享一下。

土地使用證轉讓流程有哪些?

一、有土地使用證可以轉讓嗎

(一)、是可以轉讓的,其實土地使用證轉讓意義上等於所說的土地買賣。但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具體轉讓:

(二)、轉讓方應提供的材料

1、土地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後頒發的土地證應提供由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地籍事務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積分攤計算表1份);

2、土地出讓合同複印件1份;

3、工商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代碼複印件1份;

4、總產權複印件1份;

5、土籍調查表複印件1份,《界址點座標成果表》(到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提取);

6、《土地登記卡》(到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提取);

7、產權測量報告;

8、申請書1份;

9、法人身份證明、委託書各1份,法人、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況說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總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攤情況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變更登記明細表及共用宗使用權登記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彙總表。

二、土地使用證查詢辦法是

1、持土地證複印件,到當地國土部門查詢,要注意看證書是否辦理出讓;

2、查詢國土資源部的土地證備份檔案和編號,自然人可是憑自己的身份證查詢土地宗地的登記情況。

三、土地使用證的作用

1、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爲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着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4、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爲《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5、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6、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證可以轉讓,意義上等於土地買賣。土地使用證轉讓時需要轉讓人提交土地證原件及複印件、土地出讓合同、工商營業執照、總產權複印件等等,轉讓行爲必須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使用證轉讓流程有哪些?以上就是小編對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