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土地承包期限

第三輪土地承包期限一般規定30年,但不排除有新的政策。
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30年,到2027年到期,第三輪承包應該是在二輪承包到期後進行,由於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形勢的飛速變化,屆時中央政策和相關法律都可能有新的精神,以實際規定爲準。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法》
第二十條
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第三輪土地承包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