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費不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把土地分給每個公民雖然是不帶任何盈利性質卻也應該收取必需的費用也就是土地使用費以供公共設施的執行,那麼, 土地使用費不包括哪些內容?其實使用費中只包含的內容就是農村特有的徵用費以及國有土地的費用,除此之外都是不包括在內的。下面來看看具體的費用規定。

土地使用費不包括哪些內容?

一、土地使用費不包括哪些內容?

目前土地使用費主要包括農用土地徵用費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兩種,除這兩項以外都是不包括在內的:

1.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建設配套費、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等。

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指建設項目透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依照規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城市土地的出讓和轉讓可採用協議、招標、公開拍賣等方式。

1協議方式適用於市政工程、公益事業用地及機關部隊和需要重點扶持、優先發展的產業用地;

2招標方式適用於一般工程建設用地;

3公開拍賣適用於盈利高的行業用地。

⑵城市建設配套費是指因進行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而分攤的費用。

⑶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此項費用由拆遷補償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搬遷補助費)兩部分構成。

2.農用土地徵用費。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土地投資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地上建築物補償費、耕地佔用稅、徵地和土地管理費以及土地開發費等組成,並按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⑴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的補償標準,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⑵青苗補償費和徵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樹木等附着物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⑶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徵用耕地、菜地的,每個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爲該地每畝平均年產值的4~6倍,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15倍。

⑷繳納的耕地佔用稅或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登記費及徵地管理費等。在1%~4%幅度內提取。

⑸徵地動遷費。包括徵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構築物、城市公共設施等拆除、遷建補償費,搬遷運輸費,企業單位因搬遷造成的減產、停工損失補貼費,拆遷管理費等。

⑹徵用城市郊區的草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草地開發建設基金。

綜上所述,因爲國家給予的土地不用來爲財政盈利而只會收取一定的成本使用費,所以使用費所包含的項目相對來說也是比較少的,除了上述的兩項以外都不是合法的使用費,如果有發現被額外收取費用的可以透過訴訟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