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建設用地出讓方式有哪些?

一、集體建設用地出讓方式有哪些?

集體建設用地出讓方式有哪些?

1、集體組織直接把土地轉讓或出租土地的使用權;

2、該產權人轉讓、出租的過程中,需轉讓土地的使用權;

3、鄉村的產業兼併或改制的過程中集體轉讓出租;

4、集體組織以使用權爲作價入股或聯營的方式辦新企業。

二、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區別有哪些?

1、不同所有制下,國有土地屬於全體公民所有,在中國,每個公民都是國有土地的共有人,所有公民都有使用國有土地的權利,集體土地所有權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共有。

2、使用區別,國有土地使用的用途一般是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或用於經濟或社會發展、生產工作自用,可用於建築辦公場所、公益設施等等。國有土地不得用於生活或經營目的,以及用於建設住房、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以獲取利益的,除生產自用外,還可用於生活或經營收入。也可以分配給集體成員,修建一系列設施,經營設施,獲取利潤。

3、收入渠道的差異,由於國有土地不能用於經營,所有國有土地的收入主要來源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集體土地的收入渠道將更加廣闊,可以透過先轉讓、出租土地再使用,也可以透過經營土地上的附着物來獲得。

三、集體土地證怎麼過戶?

1、集體土地可過戶,但買方須是當地村民,否則不予變更。集體土地如不辦變更,不給變更房產證。(國有土地變更:先更房產證,后土地證。集體土地:先土地證,後房產證)。

2、房屋出售,當事人應籤書面合同,並申報價格,到房產中心申請過戶手續,並領取房地產證。

3、過戶若屬抵押購房,在辦過戶同時辦抵押登記,核發《房地產他項權利證》給銀行

集體土地還有國有土地的區別包括國有土地屬於全體公民所有,集體土地所有權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共有,由於國有土地不能用於經營,收入渠道存在差異,在使用上也有一定程度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