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如何確定?

我國擁有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是由於我國是人口大國,並且有些地方的土地開墾效果不佳,導致人均擁有的土地並不是很理想。人們經常會誤解,認爲在一個城市買了房子,那麼對於房子所建的土地自己也享有它的所有權,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土地是屬於國家的或集體所有的,買了房子,只能說你擁有了土地的使用權,並且是有期限的。那麼國家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如何確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如何確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如何確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由國家行政法規規定。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爲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權定義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裏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爲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透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透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以上就是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如何確定的詳細內容,透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期限和土地的種類是有一定的關係的,種類不同,使用期限也不同,通常用於居住的使用期限最長,擁有七十年的時間。一般商業用的,娛樂等土地使用期限則最少,只有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