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土地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用地單位向管委會提出用地申請,填寫《建設用地申請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1、上級部門的立項批准檔案或政府擬出讓檔案;
2、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工程用地規劃可證);
3、土地的地理位置圖和規劃設計圖紙(包括紅線圖、規劃圖);
4、建設用地單位資格證明材料
5、建築總平面圖
6、銀行建設資金證明
7、有地質災害的需出具地質災害危險性報告
8、 8、土地預審報告
(二)辦理報告手續由管委會審覈後報土地管理主管總門審批,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三)用地單位提出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初審合格後,組織人員對實地進行地籍調查。
(四)對地籍調查和權屬審覈合格的土地依法進行註冊登記,頒發或更換土地證書。
二、 土地出讓手續
(一) 用地單位提出用地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 用地申請報告
2、 用地單位及法人的有效證件
3、項目投資計劃及用地計劃批准檔案
4、項目可行性研究批覆
5、 制訂出讓方案,提出用地條件
6、 商定簽訂出讓合同
7、繳納土地出讓金
三、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建設單位建設用地規劃審批所需材料
1、建設單位申請報告;
2、 經批准的基建計劃或立項批覆;
3、 項目可行性研究批覆;
4、 用地範圍內的地形圖;
5、 建設單位的營業執照,屬外資企業另附驗資報告;
6、 申報人工作證、身份證、單位介紹信;
7、 經辦人員認爲必須提交的材料。
(二) 規劃建設部組織有關人員實地查勘,調查情況、審閱資料,提出初審意見(包括用地位置、界限、面積、用途),有同意的覆函。
(三) 規劃建設部研究審定,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不同意的覆函。
(四) 建設單位取得《建設項目先址意見書》後,委託有規劃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詳細規劃。
(五) 詳細規劃經規劃建設部初審後,報高新區規劃審批會審查。
(六) 按審定的詳細規劃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爲準。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針對“企業土地證辦理流程”給大家做的具體分析。企業辦理土地證首先要符合相關部門的辦證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企業才能進行土地證的辦理。在土地證的辦理上,嚴格參照土地證辦理部門的流程就可以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