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分戶要土地使用證有什麼用?

在過去的時候,我們國家農村的發展都是集體發展模式。土地使用權等權利都是歸集體所有,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爲了當時更好的發展。但是,現在國家經濟水平得到提高,農村的發展模式也發生了改變。現在的農村都在進行分戶,然後自由發展。那麼,農村分戶要土地使用證有什麼用?

農村分戶要土地使用證有什麼用?

一、農村分戶要土地使用證有什麼用?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爲《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二)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三)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土地使用者應按照以程序辦理:

(一)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權屬調查包括覈實土地權屬來源,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設立權屬界讓等內容。地籍測量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測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權屬審覈。內容有: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資格審覈;宗地自然狀況審覈;土地權屬來源,權屬性質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審覈。

(四)註冊登記。由土地登記機關按照人民政府對土地登記的批准意見,對批准土地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進行登記、裝簿、造冊、繕證。

(五)頒發證書。由土地管理部門向領證人分送領證通知。 以上就是關於“土地使用證有什麼作用”、“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相關問題的介紹。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證登記並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然而現實生活中,土地使用證引發的糾紛一般都難以處理,而關於辦理土地使用證是個相對複雜的問題。

由於過去的發展水平,農村實施集體的發展模式是符合當時社會發展規律的。但是由於目前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農村過去的集體發展模式已經不適合人民的需要。所以農村實施分戶。而很多農民在農村分戶要土地使用證是爲了自己能夠有更好的發展空間,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