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土地使用申請書範文的內容是什麼?

一、學校土地使用申請書範文的內容是什麼?

學校土地使用申請書範文的內容是什麼?

土地申請使用書

申請人:

申請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申請單位:

法人代表:

申請日期:

二、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1、內涵: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爲。即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要使用者出錢購買土地使用權,而是經國家批准其無償的、無年限限制的使用國有土地。但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依法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稅。

2、年限: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並可依法出讓。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也可以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並可依法出讓。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歸國家所有,但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3、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劃撥: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經主管部門登記、覈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

對於學校土地使用申請的相關情況是基於實際而定的,一般來說,可以按照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來對學校的土地使用情況進行認定,但是涉及到申請書的具體內容,應當由學校提出,並提出相關材料,由土地管理部門審查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