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個人開荒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佔個人開荒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佔個人開荒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個人如果對荒地進行開墾的,對荒地進行徵收時,農民可以獲得的補償金主要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具體標準因地而異,以當地政府公佈的標準爲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 承包地被依法徵收,承包方請求發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應予支援。

承包方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歸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第二十三條 承包地被依法徵收,放棄統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請求發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安置補助費的,應予支援。

二、徵地補償金一般由什麼組成

1、確定土地徵收補償時,得先明白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2、對於以上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將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3、按確定標準補償時得根據特別情況,比如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麼實踐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補助費。

三、與土地徵收補償標準不符怎麼辦

一般來說,低於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的屬於損害被徵收人的利益,可以積極採取以下措施維權:

1、找政府協調。通常上,發現對方確實有違反規定的,那麼建議可以先採取協商的方式,確定雙方是否存在誤會,以便更節省雙方的時間跟精力。

2、找政府裁決。如果跟開發商、政府有關部門因此引起糾紛的,並且協商不下的,可以積極找政府裁決。

3、去法院起訴。一般去法院起訴時,提起訴訟的一方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提供當地的土地管理條例,對方確定的土地徵收補償方案等。

荒地在被開墾之後,一般可以被當作是耕地、林地等來使用,也可以用來種植漁業、畜牧業等。土地的用途不同可以給農民帶來的經濟利益也是存在差異的,而徵地補償主要的目的就是彌補被徵地者受到的損失,故此荒地開墾後被徵收時具體可以獲得的補償金並不是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