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補償費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土地補償費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土地補償費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土地補償費是國家建設需要徵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時,用地單位依法向被徵地單位支付的款項。其實質是國家對農民集體在被徵用的土地上長期投工、投資的補償。其標準爲: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爲該耕地被徵前之年均產值的三至六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各地方參照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定,一般爲該地被徵前三年平均畝產值的三至五倍。土地補償費屬於專用款項,依法應由被徵地單位統一掌握,主要用於發展生產,不得挪作他用。

二、土地補償款該怎麼分配?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三、徵地補償項目都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綜上所述,政府搞基礎設施建設或者在城鎮化建設中,對一些農村的土地要徵收,徵地補償項目中有一個是土地補償款。目前土地補償款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平均年產值計算,在三到六倍之間。這筆費用原則上歸村委會管理使用,沒有重新分配土地的,要將百分之八十以上給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