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審批程序是什麼

大家必須要知道土地使用權證的審批不是一時半會就能完成的,很多人也是在辦理之前就比較好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審批程序是什麼?今天就可以告訴大家,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審批程序是從當事人遞交辦理土地登記的申請書開始,然後國土資源部會進行調查,再依法註冊登記後通知當事人去領取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審批程序是什麼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審批程序是什麼?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股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檔案。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覈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審覈。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覈。

(4)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二、土地使用證的用途

1、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爲《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由此可見,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審批程序主要就是包括以上六個步驟了。當然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原因不一樣需要的材料也差別比較大,但是開發商辦理大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需要攜帶建設用地的許可證和建築許可證等,而公民個人的話只需要戶口本,身份證,房屋買賣合同等材料,地籍的調查和權屬的審覈這是工作人員的基本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