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怎麼定義的?

在城市建築工程或者是建築活動中,土地的使用全是必須需要知道的,土地的使用權是怎麼定義的呢?在城市,土地是國有的,在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的,不論是農村還是城市,每個人或者是組織要想使用土地,就必須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每個人僅僅只有使用土地的權利,而沒有土地的所有權。

土地使用權怎麼定義的?

一、土地使用權的定義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裏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二、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爲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透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透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大家在對土地進行使用時一定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權,只有取得了對土地的使用權,對土地的利用纔是合法的,才能對土地進行改造。如果沒有取得土地利用的合法權利,則對這塊土地進行的改造、處分,甚至是出讓、出租、受益等都將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