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1、由土地使用權人提出申請,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關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時,提交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土地使用權登記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土地使用權來源證明;2、由土地管理機關進行權屬審覈,包括初審、公告、複審、批准登記等步驟; 3、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土地登記具體指什麼?

土地登記,是指將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抵押權、地役權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土地權利記載於土地登記簿公示的行爲。

土地登記的內容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記簿內的土地登記對象質和量方面的要素,包括: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他項權利者,土地權屬性質,土地權屬來源,土地使用期限,土地面積,土地坐落及四至,土地用途等。

土地登記包括初始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初始登記是指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他項權利進行的統一登記。初始登記的主要作用在於確定土地權屬,完備地籍資料。變更登記是指因土地權利人發生改變,或者因土地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內容發生變更而進行的登記。土地註銷登記,是指因土地權利的消滅等而進行的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辦理註銷登記: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依法徵收的農民集體土地;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致使原土地權利消滅,當事人未辦理註銷登記的。

土地使用權的初始登記是第一個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合法使用人擁有的資格,需要按照流程攜帶材料到當地房產部門登記和辦理,方可取得證件。當該土地的使用人發生變化後,也應當攜帶材料及時按照流程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