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補償按人頭還是面積算

根據我國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表明,農村宅基地補償依據區片綜合地價,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進行補償。具體的拆遷補償分三種:(1)貨幣補償,即直接用現金一次性補償清楚;(2)產權房屋調換,及安置房安置;(3)有宅基地安置條件的會優先採取宅基地遷建安置,另外還會補償農村房屋重建的金額。

農村拆遷補償按人頭還是面積算

新《土地管理法》也有規定,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農村村民住宅的,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進行搬遷。

要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其次,在補償計算方式上,補償標準基本上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不同地區、不同項目、不同的被徵收人都將產生差異化因素,所以標準仍然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所以,綜上所述,補償這件事,主要還是要看實際情況的,看當地具體拆遷政策,但多數情況下仍將以面積爲基礎,家庭人口數等因素則起到輔助作用,畢竟農村集體土地上的徵收實踐較爲複雜,難以直接判定。或許有些地方確實有規定,拆遷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結合被拆遷人家庭人口情況安置,不過,該項規定的適用,有很多前提條件,並且說的“可以結合被拆遷人家庭人口情況”,但也是在原有面積的基礎上結合家庭人口進行補償,並不是只考慮人口而不考慮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