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區徵地補償安置辦法是什麼

在生活中,徵地拆遷是很常見的現象,而徵地拆遷往往是爲了支援國家大型工程的建設,例如修路等,但無論如何,徵地拆遷都是會給住在那片地區的家庭和商業組織帶來困擾的,所以國家對此出臺了一系列補償辦法,那麼,南京市雨花區徵地補償安置辦法是什麼呢?

南京市雨花區徵地補償安置辦法是什麼

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南京市2015年度第5批次村鎮建設用地的批覆》(蘇政地[2015]616號),同意徵收雨花臺區板橋街道集體土地0.0712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省、市土地管理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用途

板橋新城十期剩餘地塊(住宅用地)

二、徵收土地位置、地類及面積

(一)古雄村古雄二組

1、總面積:0.0089公頃

2、農用地:0.0089公頃

3、建設用地:0公頃

4、未利用地:0公頃

(二)古雄村河下組

1、總面積:0.0623公頃

2、農用地:0.045公頃

3、建設用地:0.0173公頃

4、未利用地:0公頃

三、徵地補償標準及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本次徵地補償安置辦法執行《南京市徵地補償安置辦法》(寧政發[2010]264號);

徵地區片價補償標準按南京市人民政府寧政發[2015]124號檔案執行,青苗和附着物綜合補償標準按南京市人民政府寧政發[2010]265號檔案執行;

被徵地農業人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按南京市人民政府寧政發[2010]254號檔案規定辦理。

四、徵地補償安置有關負責人

徵地補償安置登記由街道、村委會組織實施、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雨花臺分局負責複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徵地補償安置實施等有關工作由南京市國土資源局雨花臺分局負責組織實施。

五、辦理補償登記時間

被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和其他相關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即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24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及其它證明資料到板橋街道古雄村村委會辦理徵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

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安置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安置內容以街道以及村委會的調查結果爲準。

南京市雨花區的徵地補償和人員安置的辦法是按照南京市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法來執行的,所以雨花區徵地區域的居民想了解自己所得的具體拆遷補償的話,可以上網去查閱南京市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