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過程中由誰組織聽證

徵地拆遷過程中由誰組織聽證
律師解析:徵地拆遷過程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聽證。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在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七日前通知時間地點;聽證由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公開舉行,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法律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四條 
主管部門組織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充分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保證其陳述意見、質證和申辯的權利。依職權組織的聽證,除涉及國家祕密外,以聽證會形式公開舉行,並接受社會監督;依當事人的申請組織的聽證,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