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怎樣才能徵收農村土地

國家怎樣才能徵收農村土地
律師解析:國家徵收農村土地如下:發佈擬徵地通告,徵詢村民意見、組織聽證;進行地籍調查、地上附着物登記確認,擬定“一書四方案”;發佈土地徵收公告,登記徵地補償、擬定補償安置方案;根據羣衆意見修改相關方案、落實資金,徵收土地。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