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農村土地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國家爲了發展,城市爲了繁華,政府會徵地用來公路修建、公共設定的修建等等,人民羣衆應當有舍小家爲大家的精神,服從國家的徵地政策。同時,在徵地時國家會給予一定補償,來慰藉被徵地者。那麼和平縣農村土地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呢?

和平縣農村土地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和平縣農村土地徵地標準是什麼? 

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土地有八類、九類、十類土地三種:

八類區片區片範圍:陽明鎮。

補償標準:耕地:38133/畝;園地;29333元/畝;林地:13800元/畝;養殖水面;39600元/畝;未利用地:11733元/畝。

九類區片區片範圍:彭寨鎮、下車鎮。

補償標準:耕地:35067/畝;園地;27000元/畝;林地:12000元/畝;養殖水面;36400元/畝;未利用地:10800元/畝。

十類區片區片範圍:貝墩鎮、東水鎮、長塘鎮、優勝鎮、公白鎮、俐源鎮、大壩鎮、林寨鎮、上陵鎮、合水鎮、禮士鎮、青州鎮、熱水鎮、古寨鎮。

補償標準:耕地:31333/畝;園地;21733元/畝;林地:10500元/畝;養殖水面;32533元/畝;未利用地:9667元/畝。

愛土徵地拆遷律師團提醒各位被徵收人: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爲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爲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二、徵地補償標準是是什麼

徵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透過用地審查。 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綜上所述,和平縣農村土地徵地補償標準是根據當地的實際水平,分爲八類、九類、十類三種土地水平來進行補償,與此同時,如果土地上開發了其他有價值的產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的補償。公民應根據自己土地的實際情況來維護自己應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