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時合法房產遇強拆怎麼辦

一、土地徵收時合法房產遇強拆怎麼辦?

土地徵收時合法房產遇強拆怎麼辦

如果是違法強拆,可以向徵地主管部門投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爲,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覈實、處理。

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二、對違法強拆提起行政訴訟的流程是什麼?

(1)起訴。

(2)受理。

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在法定期限內裁定不予受理。

(3)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的主要內容是對具體行政行爲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4)裁判(裁定和判決的合稱)。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審理判決執行中,就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判決是法院就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

三、強拆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爲前提;

3、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

在我國,政府部門爲了社會公共利益雖然有權利做出土地徵收決定,可是在正式徵地之前,當地政府部門都應該制定詳細的徵地方案,國家法律制度是不允許徵地主管部門直接強拆的。對於拒不配合的被拆遷戶,徵地主管部門要透過法定途徑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