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城裏人到農村去買地建房。在這樣前提下,一些農戶將自家的宅基地出售,但是這樣做法合法嗎?哪些宅基地轉讓不合規定呢?本文就透過整理,將宅基地裝讓方面的內容作如下說明,希望能幫到您。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爲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過縣(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積多佔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設施;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非法轉讓宅基地或者非法轉讓土地建設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無權批准宅基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農村村民佔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准權限非法批准農村村民佔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佔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批准佔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准檔案無效,對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准宅基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國家對於宅基地轉讓有着明文的規定,任何個人或者單位都不能違法法規。希望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讓您瞭解當前的法規,不做違規的事。歡迎各位瀏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