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宅基地嫁出去的女兒且戶口已遷出她還有繼承權嗎

關於宅基地繼承權,
其法定繼承人能繼承的不是宅基地,而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因此如果女兒將戶口遷出農村,就失去了對孃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只能繼承地上附着物和房屋。
【法律依據】
國家土地管理局關於印發《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的通知第四十八條,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礎,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後沒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農村的宅基地嫁出去的女兒且戶口已遷出她還有繼承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