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個人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目前個人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宅基地是集體土地的一種,農民可以合法合理的使用宅基地。隨着農村進城務工人數的增長,現在不少農村出現了宅基地閒置的情況。於是一些城鎮居民想購買一塊宅基地用來修建別墅,畢竟農村的環境還是不錯的。那麼,目前個人宅基地可以買賣嗎?下面小編給廣大農民朋友介紹下。

一、目前個人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不能賣,農村的地是集體的,村民只有使用權,只能是轉讓(轉讓對象爲本集體成員)。如果是轉讓其性質只能是村民之間或買賣雙方的轉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事實上,《土地管理法》雖未明確禁止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但上述法條規定的立法本意就是禁止村民向本集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宅基地使用權。

二、農民宅基地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1、協商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據此規定,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透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2、行政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該法還規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3、司法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這表明公民之間就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的糾紛,只與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於處理決定不服,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對於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的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外,宅基地糾紛還可以透過人民調解來解決。人民調解是指在調解委員會(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員會和農村的村民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爲依據,對民間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規勸疏導,促進糾紛當事人互相諒解,平等協商,從而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羣衆自治活動。

現在,大家應該只是了目前個人宅基地可以買賣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根據最新政策,宅基地是不能買賣的,這屬於集體土地,只能透過內部轉讓完成流轉。農民不想使用宅基地的,或者因爲務工導致宅基地空閒的,可以經過合法程序向本村的農民轉讓。當然,這個要經過村委會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