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面積確認規定是怎樣的?

宅基地面積確認規定是怎樣的?

一、宅基地面積確認規定是怎樣的?

宅基地面積確認規定各省市並不一樣。

1、以河北省爲例:

根據《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本省依法實行農村村民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農村宅基地面積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1)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2)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準。

2、按照《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遷補償規則》的規定,確定本區戶均宅基地面積按0.3畝(200平方米)計算。

二、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放流程?

1、申報

凡是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須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以戶爲單元,每宗宅基地填寫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須提交由經濟社、村委會二級經濟組織及鎮政府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然後由調查組負責收集申報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門對權屬進行審覈。

2、權屬調查

國土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對宅基地範圍、界線、界址、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並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爲地籍測量作準備。在宅基地調查過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鄰地使用者應按通知規定時間內到場共同指界,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用地界線和界址點進行簽名、蓋章,如不能參加指界的,應書面委託代理人出面指界。

3、審覈與公告

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覈,對認爲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地址、准予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範圍等。

4、審批

公告期滿,土地權利者及其他土地權益有關者對土地登記審覈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籤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市(縣)人民政府領導簽章,並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5、登記註冊

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結果,以宗地(宅基地)爲單位逐項填寫土地(宅基地)登記卡、土地(宅基地)歸戶卡及土地證書,並由登記人員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分別在兩卡上簽字。

對於村民個人來說,平時並不需要確定該宅基地的面積,只有是土地確權、政府機構需要徵地等情形發生時,纔會需要確定宅基地、耕地等土地的面積。且一般來說,若是宅基地已經完成了確權的手續,那麼徵地時,就不再重新計算宅基地的面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