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面積標準

宅基地的面積標準是: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具體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宅基地面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