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安置房過戶流程

無錫安置房過戶流程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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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關於無錫安置房買賣流程是怎樣的?

有房產證的安置房纔可以上市交易。拆遷安置房必須在使用一年後(以產權登記時間爲準)才能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時,
1.產權人必須先行繳納《房地產權證》中註記的需要補交的費用(即優惠總金額)。需要補交的優惠總金額=享受拆遷安置房優惠價格購買面積*優惠單價*(1+產權登記時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安置房持有年限)。
2.對拆遷安置房中的實行部分承租的被拆遷人需補足交納承租部分產權的資金後,方可按上述規定辦理上市交易手續。具體手續如下:
一、根據《房屋登記辦法》,所在小區的建設開發單位應當先行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必須提交的資料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等。而後,您作爲拆遷安置戶可以憑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初始登記證等資料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即可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在您名下的“產權證”。
二、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不同於普通商品房,涉及拆遷、安置、用地、規劃、建設、住房保障等政策,尤其是涉及用地方式、安置標準、安置價格、被拆除房屋的土地使用性質等諸多因素,面廣、時間跨度長,與廣大拆遷安置戶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因此,拆遷安置房登記比商品房登記要複雜。詳細情況可諮詢房屋地處的區建投公司或區建委。
以上就是關於無錫安置房買賣流程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