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產權年限是多少,買賣注意事項是什麼

現在國家爲了合理利用土地,對於使用土地規定了一定的期限,當然對於這個規定的期限還是需要進行適當的區分的,有些類型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會比較的長一點,而有一些則相比較而言會稍微的短一點點,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關於房改房產權年限是多少,買賣注意事項是什麼?

房改房產權年限是多少,買賣注意事項是什麼

一、年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爲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衝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着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二、房改房買賣的注意事項

購買房改房首先要驗證原產權人是否有產權證,房改房的產權證是否可靠,是否被用於抵押、典當等,這可以透過房管部門查驗便一目瞭然。假如有人以種種藉口解釋拿不出產權證正本而只能給複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當受騙。在查驗產權證時,還要注意產權證上的名字,房主與賣房人是否同一個人?若不是同一個人,則必須搞清他們之間是什麼關係?這種關係是否可靠?特別是,產權證的產權分配比例必須明確,如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此外,有的房改房系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購買時必須瞭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其次,按規定,房改房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原產權單位擁有優先購買權。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須經原產權單位的同意方可進行轉賣。同時還要明確是否與原產權單位確認利益分配辦法。如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軍產、院產、校產的公房一般與本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大院裏,這些單位一般被列爲特殊單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這種公房在單位沒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資格。購房者應對此進行必要的查詢,明辨真假。

也就是說除非是房改房過戶之後纔會存在期限,一般情況下房改房是可以一直居住下去的,但是當房改房出現過戶的情況之後,這個時候便會開始計算年限,而這個年限也比較的長,一般是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