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離婚後怎麼分配?

一、公租房離婚後怎麼分配?

公租房離婚後怎麼分配?

公租房離婚後不涉及產權的分配問題,公租房是由政府組織推出的爲使收入中低的人羣都可以租得起房子而提供的一種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租住費用是低於市場租住價一半的。對於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承租的公租房,離婚時,原則上雙方均享有承租權。

由於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租住人沒有房子的產權,法院只會判決由哪一方繼續使用,不會涉及到房子的產權問題。因爲法院也沒有權利去分割公家的房子。因此,對於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承租的公租房,離婚時,原則上雙方均享有承租權。但是,感情破了的夫妻雙方還居住在一個屋檐下,難免磕磕碰碰。造成新的矛盾。所以,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時,一般會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將房屋的租賃權歸一方享有:

1、 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撫養子女是一件艱鉅的事情,在分割租賃權時,首要考慮的就是撫養孩子一方的利益;

2、 男女雙方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實際生活中,女方總是處於一種弱勢的地位,從保護女性的角度出發,照顧女方;

3、 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

4、 照顧無過錯一方。

至於另一方可以適當的補償,補償數額在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一般都由主審法官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主要的還是考慮當地的生活水平,夫妻雙方的收入水平。

當然,在生活中,針對收入都不高的雙方,將房屋的承租權判給一方,另一方的生活將會受到嚴重影響,這種情況還是會將房屋的承租權判給雙方,在判決時會根據實際情況分割各自使用居住的房間面積大小。

二、 購買的公租房,離婚如何分割

已經購買的公租房,在離婚時如何分割要看房屋的產權是哪方的。

1、如果是婚前一方購買,且將產權登記在購買人名下的,視爲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如果另一方支付了部分房款的,這部分房款就會被視爲債權,由獲得房屋的一方給予補償。

2、 如果是婚後雙方以共同財產購買公租房,取得產權的。不論房產登記在哪方名下,都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由於租賃類型的房屋雙方都不具有該房屋的產權,故而在離婚時也不會涉及此類房屋產權的分配。根據相關規定,公租房的夫妻雙方只是享有房屋的租賃權,但是離婚後雙方一般不會再居住在一起,故而是不會同時租賃該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