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申請材料有哪些?
公租房申請材料有本人手寫申請書、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婚姻證明、收入證明、房產證明等等。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二、公租房申請資料: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 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 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4、婚姻證明:
(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 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繫人);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 居民代表證明 居住地社區 街道覈實後蓋章;
(4)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 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
(5)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
(1)戶籍地房產證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居住地社區警務室辦理);
(3)借住親友房的家庭或個人,a.借住房屋的房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b.房主戶口以及本人頁(原件及複印件);c.居住地居委會開具借住證明(註明親友關係及時間)。
公租房的申請必須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當事人需要提交自己的個人材料和相關證明檔案到公租房審批機關,公租房審批機關會根據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和檢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一般情況下,如果提交的證明檔案符合申請公租房的標準,就可以得到批准,等待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