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買賣政策的內容包括哪些?

一、公租房買賣政策的內容包括哪些?

公租房買賣政策的內容包括哪些?

公共租賃房以5年爲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房後,可以退出公共租賃房;業主住滿5年後,可以成本價 銀行利息購買自住(其中成本價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綜合成本,並交納部分稅費),購房時可選擇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繳納租金。公共租賃房不得上市交易,購買人需要轉讓的,由政府回購,回購價格爲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隨着房價的上漲而上漲;用虛假資訊騙取公共租賃房租住,將強制要求其退出。

二、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穩定工作是指:

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且在主城區居住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

在主城區退休的人員;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時限從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二)收入限制標準是指: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1500元。市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佈。

月收入包括工資、薪 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養老金、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產性收入。不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 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公租房一般情況,是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才能夠進行申請的,公租房是享有相關的使用權的,但是它也可以進行買賣,必須符合相應條件,比如說業主住滿五年,可以透過成本價並且加上銀行的同期利息購買公租房自行居住,這是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