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沒土地使用證合理嗎?

時間:2023-12-16 06:48:40瀏覽:2629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商品房沒土地使用證是不合理的。不管任何類型的土地都是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的,因爲土地使用證是合理合法擁有某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沒有辦理土地房產證很容易出現一系列的糾紛。
商品房沒土地使用證合理嗎?

一、商品房沒土地使用證合理嗎?

商品房沒土地使用證是不合理的。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商品房沒土地使用證將導致的後果有:不能證明不動產物權的完整性;房產轉讓中如果涉及土地使用權的,不能辦理房屋轉讓;無土地使用證不能證明土地的使用權歸屬和內容。這對保證自己的合法利益是非常不利的。

二、土地使用證辦理的程序是什麼?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三、土地使用證的用途體現在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爲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中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對於土地使用證損毀或者丟失的,需要及時補辦,只需要繳納工本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