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土地使用稅的稅率以及相關問題。

我國爲了更好的發揮政府職能,會對某些行業進行收稅。我們知道就有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已經營業稅增值稅,當然也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不過每個地方由於自己所屬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所以每個地方的土地使用稅的稅率也會不一樣。那麼江蘇土地使用稅的稅率是怎麼個情況。在此,小編爲大家收集了這方面的資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江蘇土地使用稅的稅率以及相關問題。

一、江蘇土地使用稅的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稅。[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納稅義務人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爲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爲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例如:幾個單位共有一塊土地使用權,一方佔60%,另兩方各佔20%,如果算出的稅額爲100萬,則分別按60、20、20的數額負擔土地使用稅。

徵稅範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

從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在華機構的用地也要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特點

1、對佔用土地的行爲徵稅

2、徵稅對象是土地

3、徵稅範圍有所限定

4、實行差別幅度稅額

土地使用稅是國家爲了更好的發揮政府職能所採取的一項稅收政策,而這些稅收最後都是用來保障更多人的利益。所以,這就希望我們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的時候,要積極配合政府的工作,積極繳納稅收。不過每個地方的稅收稅率是不一樣的,上面的是江蘇土地使用稅的稅率。其他地方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考慮。